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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2    点击:    来源:原创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学校:

  为落实《常州市教育英才队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推动“三名工程”(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建设,2018年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了“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专项奖励办学成果突出的校长、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班主任及资助因病生活特别困难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该项目2018年—2022年实施五年(一个周期),收到较好的社会效应。现经常州市教育局同意,2023年起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继续开展“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项目奖励和资助工作,暂定实施周期为五年(2023—2027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2023年评选项目包括:龙城十佳教师、龙城十佳乡村教师、龙城十佳班主任、龙城十佳双师型教师、龙城十佳校长、龙城十佳教授。具体评选对象、名额分配、评选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附件。

  2.2023年资助项目包括: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资助、园丁关爱行动和年度特殊贡献等项目,具体另行通知。

  二、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各学校就评选的有关政策、要求向全体教师进行广泛宣传,由申请人根据个人条件自愿申报,并按规定填写推荐表,递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校推荐。各学校党组织严格组织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全体教师及所带班级学生对申报人进行满意度测评(幼儿园及小学低年段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家长参与;满意度比例低于85%的,不再推荐),领导班子民主择优推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及推荐奖项。

  (三)区级初评。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验,同时对申报人师德修养、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综合考察、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市级复评。“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材料复评。坚持好中选优原则,结合具体实绩,通过专题网页、微信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推荐候选人事迹,创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同时征集民意,酝酿确定每项10名候选人建议名单。

  (五)综合评审。根据民意征集情况及工作实绩,“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经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审定后公布表彰名单。

  (六)表彰奖励。对获得十佳荣誉称号的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重在师德、重在实绩、重在导向性,真正把一线优秀的、有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的杰出教师、班主任、校长推荐出来。

  (二)申报人只能填报6个评选项目中的1项,不得兼报。本基金实施周期内不同年度、不同评选项目的获得者不得重复申报。2018年—2022年已获评者不得参与本周期内个人项目的申报。

  (三)完成区级初评后,各地各校按各项目评选办法中相关要求报送材料,同时报区域内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材料报送至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行政楼503室)陈老师,联系电话:13915071262,邮箱:250593077@{域名已经过期} 。



  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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