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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四届教师华英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7    点击:    来源:原创

  教师“华英奖”是常州华英文教基金会为奖励教育一线工 作、教书育人实绩突出的教师而设立的奖项。根据本会《章程》 规定,2022 年将开展第十四届教师“华英奖”的评选,奖励名 额不超过 50 名。现将评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限于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 楼区、经开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 特殊教育学校等范围内的在职教师,以及上述区域内按规定批准 成立的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包括学校校级领导。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华英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教龄五年以上(含五年)

  2.师德、社会公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

  3.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实绩突出。

  三、申报方式 

  实行多渠道申报:可以由申报范围内的学校推荐申报,也可 由教师本人直接自荐申报。

  单位申报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名单须 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自荐教师 若经本会初审通过,由本会请教师所在单位张榜公布,并由本会 听取反馈意见。

  四、申报材料

  凡申报者应按照“翔实、规范”的要求,向本会提交下列材 料:

  1.教师“华英奖”申报表 2 份;

  2.概括反映本人工作情况的总结 1 份;

  3.本人曾经获得的区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荣誉证书(复印 件);

  4.反映本人教育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有代表性论文(著)两至 三篇(本);

  5.所指导的教师、学生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证明材料(加盖 单位章)。 须将上述材料依序装订成册(申报表一份订入册内,一份单 列),并在首页开具材料目录。

  五、申报程序

  1.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推荐申报材料直接送交本会。

  2.其他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单位及辖区内民办学校的申报 材料由区汇总初审后送交本会。

  3.自荐申报材料直接送至本会。

  六、申报时间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15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 8: 30—11:00。

  本通知与申报表格将同时上网,申报表格可从常州市教育发 展基金会网站上下载打印。

  本会地址:常州市延陵路晋陵路口(东北)润隆大厦 304 室

  邮编:213003 联系电话:88113108

  联系人:王老师 15351957690 18961172952

  网站:http://www.czfd.czedu.cn


  常州华英文教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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